花編新聞網 Bloom News/記者林楚航 花蓮報導
花蓮市一名男子6日凌晨酒後騎乘機車行經福建街時,因一路蛇行、車身搖晃,引起巡邏員警注意。男子將機車違停在人行道後,同行一名女子突然從一旁電動車下車,準備騎乘男子的機車載他離開,不過警方已上前攔查,男子因渾身散發酒氣,經多次要求接受酒測仍拒絕配合,警方依法開單舉發,並將機車移置保管。
警方指出,員警於6日凌晨0時許巡邏經過福建街時,發現男子騎車狀況異常,不僅車身左右搖晃,還將機車停放在人行道,隨即上前盤查。過程中發現男子身上散發濃厚酒味,同行女子見狀一度欲騎乘男子機車將人載離現場,但遭警方制止。員警依規定告知拒絕酒測的法律效果後,男子仍拒絕接受檢測,警方遂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相關規定開單舉發。
依現行規定,汽、機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測,可處新台幣18萬元罰鍰,並吊銷駕駛執照、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,車輛也將依法移置保管;若10年內再次拒測,罰鍰將提高至36萬元,第3次以上則按前次罰鍰再加罰18萬元,情節重大者,主管機關也可依法公布姓名、照片及違規事實。
暑假期間聚餐及飲酒機會增加,花蓮警分局表示,將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及危險駕駛行為,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,可利用代駕、計程車或請親友接送返家,避免因一時僥倖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。

